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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大行其道,文字创作者已无生存空间?

丁道师 2023-10-25 阅读: 3,5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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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来说说我近期的几条生活片段。

①我和新商纪创始人相聚于天津武清,谈及自媒体发展生存困境,他说以后要以短视频创作为主。而之前坚持十几年的文字创作,要大幅度压缩。

②上周,有企业找我,近期的一场活动,以短视频的形式报道就行。至于文字这种远古创作形式,似乎不要也罢。

③在“天字一号京城媒体人交流活动”上,资深媒体人韩琮林告诉我们,近期他们的某项业务在短短数天内就获得50万收入。数字一出,满堂皆惊。问及缘由,皆因这支团队发力了视频号。韩琮林表示,微信官方对视频号的重视程度提升了一个量级,要远比微信公众号重视。

以上,仅仅是“短视频热”这个现象的缩影。最近两年来,有无数当年一起进行内容创作的媒体朋友,都在和我诉苦短视频大行其道,文字创作者已无生存空间。也经常有人劝我,早日放弃文字创作末路,转型短视频创作的康庄正道,方为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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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随着抖音、视频号、快手崛起,彻底改变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基本格局,也自然在市场投放层面带来了相应的改变和调整。

那么,文字创作者真的已经过时,没有生存之地了吗?

我看未必!

这不是老媒体人的嘴硬,而是有一个简单的逻辑支撑:再怎么牛X的短视频内容,也需要先有一个文字脚本!

以当下短视频行业非常热门的短剧赛道为例,就是那种《开局物价贬值百万倍》、《穿越回古代当家丁》之类的短剧。这个行业近期发生了一系列关于“相互抄袭”的口水战。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里的“抄袭”主要就是指文字创意层面的抄袭,而没有人会说“某某演员的表情抄袭”“某某场景道具抄袭”。

也就是说,短剧这种纯粹的短视频内容,最后比拼的,竟然是文字创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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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视频这三种信息表达和传递方式,既是独立的,也是递进的。在很多时候,文字往往是源泉之水。举个例子,我们知道无数根据文字改编的经典内容,而你能说出几个由视频改编的经典作品?

《肖申克的救赎》《活着》《霸王别姬》《卧虎藏龙》《哈利波特》等等,这些优秀的以视频化语言创作的内容,无一不是改编自经典的文字作品。

还有《脱口秀大会》《奇葩说》,这些节目虽然是视频节目,但我们评价其精彩之处在于文本的精妙,而非视听语言的部分。

说回短视频行业。董宇辉、罗永浩这几年赢得了口碑和市场双重收获,他们虽以短视频或者直播的方式出镜,但核心竞争力还是文本的部分。

另外有一点,可能很多人忽略了。尽管视频在表现力和吸引力方面可能比文字和图片更强大,但它也有一些局限性。有时候,反而把观众的想象力限制了。

比如提到大英雄乔峰,曾经在一万个读者心目中,会有一万个乔峰的形象。后来,97版的《天龙八部》热播,提到乔峰,很多人的脑海里就只剩下戴着帽子、出场自带BGM的那个形象了。可以说,97版的《天龙八部》,既是对乔峰形象的升级和重塑,也是对乔峰形象的破坏。

同样,孙悟空这个形象也是如此。如果熟读《西游记》原著,绝不认同孙悟空就是86版《西游记》中六小龄童塑造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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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过去几十年关于文字取代视频之类的论述,一点都不新鲜。

金庸在修订《金庸作品集》的时候,正值电视这种视频形式兴起的时候。相较于电视丰富的呈现形态,小说这种纯文字的创作和传播形式,还有人看吗?金庸则认为,艺术有高有低,但艺术形式没有高低之分。

我摘录几句金庸原话:作曲家或演奏家要表现一种情绪,用钢琴、小提琴、交响乐、或歌唱的形式都可以,画家可以选择油画、水彩、水墨、或版画的形式。问题不在采取甚么形式,而是表现的手法好不好,能不能和读者、听者、观赏者的心灵相沟通,能不能使他的心产生共鸣。小说是艺术形式之一,有好的艺术,也有不好的艺术。

艺术是创造,音乐创造美的声音,绘画创造美的视觉形象,小说是创造人物、创造故事,以及人的内心世界。假使只求如实反映外在世界,那么有了电视片,何必再要小说?

很显然,尽管视频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传播方式,但文字仍然具有其独特的美学价值和魅力。文字之美在于其结构、音节、词汇等方面所蕴含的丰富美学特征,如对称性、韵律和意象等。这些美学价值在文化、艺术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视频无法取代的。

文字的价值当然不在于美学,而在于实用。国家公布最重要的信息和治国理政方案时,文字是首选,也是其他文本形态(如电视、广播)的基础,除了那个原因,还因为文字具有明确、准确、持久的特点;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买房信息、入职文件、签署合同等,均以文字内容为准;在视频化内容如此普及的当下,教育教学还主要通过文字进行,因为“文以载道”,而视频等媒体虽然能够提供更直观的视觉效果,但往往缺乏文字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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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注意到一个问题,文字对于信息的传承,具有其他形态无法比拟的优势,也就是它的介质很多元,不怕被破坏。

以伟大的唐朝为例,诞生了无数艺术和文化形态,但到了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大都是那些以文字为载体的信息,以及少量图片为载体的信息。

李龟年,一位著名的音乐家,他的作品曾经在唐代广为流传,却未能传承至今。公孙大娘的剑舞也是如此,她的舞蹈曾经被赞誉为“剑舞第一”,但是如今我们已经无法观看到她的舞蹈了。

与此相比,李白、杜甫的诗歌得以传承至今。这是因为视频的传承需要一个介质,在古代这种介质就是那些“画得栩栩如生”的图画,如果图画丢失,对应的信息也就丢失了。而文字需要的介质门槛很低,极端情况下,哪怕书和纸丢失了,也可以口口相传。

是的,李白的一些诗歌就是通过口口相传留下来的,连书本都不需要。

今天也是如此,早期的电影需要用胶片来记录影像,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胶片会变质、损坏,导致影像丢失。而当下硬盘、云计算等存储形式,也需要现代科技支撑。

假如几千年后,人类文明被毁于一旦,各种高科技成为了一堆废物。你认为,那时的后来者,会通过文字还是视频来知晓、传承今天的一切呢?

这就像体育运动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体育运动已经失传了,比如蹴鞠等。但是跑步这项运动却一直传承至今。这是因为跑步门槛低,易于普及和传承。同样地,文字也是一切文化形式的基础。它不仅是一种记录和传递信息的方式,更是一种表达和交流思想的工具(当然,我也并不否定视频的表达和传递思想的价值)。

写在最后:以上论述绝对不是反对视频号,更不是贬低短视频这种新兴的创作语言。

恰恰相反,我认为视频化的呈现方式是当前创作门槛最低的一种形式,也是接受门槛最低的一种形式。比如我的奶奶,她完全不识字,她现在主要通过快手等平台获得信息,娱乐身心。

这篇文章只是希望能坚定同仁们的信心,文字不可能被任何一种新型文化形式取代,只会与时俱进,焕发新生。

坚持文字创作的自媒体,绝对饿不死。

丁道师
资深互联网观察家、媒体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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