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艳蕊 编|深海
3月22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显示,3月9日余杭区疫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流调溯源工作中发现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相关责任人员陈某某、杨某某、汪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下称“顺路物流”)成立于2012年5月,实缴资本1亿元。通过股权穿透图可知,顺路物流为A股顺丰控股旗下全资子公司。顺路物流最终受益人为顺丰控股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王卫,其持股比例接近60%。
天眼查资料显示,顺路物流曾遭行政处罚6次,历史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4.8万元。
其中,2021年8月,因公司的某航运货物中夹带干冰未申报,其中干冰为航空禁运第九类危险品。公司存在夹带危险品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0元。同年9月,因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被罚款3.5万元。
顺丰控股2021年中报显示,顺路物流的母公司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业务性质为货物运输、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