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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资本回应"最惨创业者"事件:郭建网上发文属恶意诋毁

雷达财经 2020-06-10 阅读: 6,962 次

雷达财经 文|张钊丹 编|深海

近日,"最惨创业者"事件引发广泛关注。6月10日凌晨,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科发资本")发布声明称,郭建在网络上以"中国最惨创业者"名义发布相关文章,罔顾事实,恶意诋毁科发资本和董事长。

科发资本称,公司起诉郭建等人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现判决已生效,纠纷已有定论。但郭建无视司法判决,以受害人自居,通过歪曲事实、颠倒是非,误导公众,制造舆论压力,企图继续干扰司法公正。

“我们对郭建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科发资本称。

天眼查资料显示,科发资本是科发公司母公司。郭建此前在《中国最惨创业者:三年前我被投资人赶出公司,3年后公司没上市说让我赔3800万!》一文中称,投资方科发公司在对赌协议中埋雷,即在对赌协议中不明确签署对赌协议人的身份与权力,只写录个人的姓名。

6月9日,郭建在腾讯新闻#最惨创业者再发声#话题下发声,表示其最惨经历,主要是由于对对赌协议本身的法律本质来源认知的不同。郭建表示,其对科发公司并无恶意,也许在科发的认知里对赌协议本身就是科发理解的那样。所以此事引起如此大的讨论以及争议,原因就是大部分人对对赌协议本身不是这样一个认知,认为被投资方参与剥夺了经营权后还需要承担公司发展目标未达成的回购义务显然是不对的,也是不公平的。

6月10日,针对科发资本声明,郭建在其公众号再度发文称,"我坚信,我国的司法公正是不可能受舆论的影响的!"

"现在社会经济活动发达,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即使一审二审都定论的案子,特别是在新生事物明显缺乏法律条款的情况下,会不会存在法官个人的认知偏差?否则也不会出现著名的对赌第一案(海富世恒)案,在一审二审判决对赌条款无效的情况下,最高院根据相关的法律原则改判为有效。对一些案例进行改判也是司法公正的表现!科发如此担心司法会受舆论影响,难道是内心惶恐,怕司法的公平最后剥夺了他们抢劫来的财物!"郭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郭建表示将向浙江省高院提起再审,期待司法机关就经营权和对赌责任之间的关系做一个明确的回应。

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许红亮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对赌内容涉及问题比较专业和复杂。涉及对赌主体、对赌条件、触发机制、行使权利限制等。如果郭建陈述真实,再审有一定胜诉可能性。一般情况下,对赌责任是融资方(创业者)享有经营管理权的情况下没有实现业绩或上市等条件,而触发投资方行使回购权或补偿权,尤其是业绩对赌如果融资方失去管理权是有权免除部分对赌责任,但也存在例外。

郭建与科发各执一词,事件将如何发展?雷达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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