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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被罚34.42亿,为什么是重大利好

李成东 2021-10-09 阅读: 6,884 次

导语:美团被罚34.42亿元,是一重利好。
文|王雨佳
来源|东哥解读电商

自从4月,有关美团涉嫌“二选一”被立案调查之后,美团被罚的传闻就一直流传,如今靴子终于落地。

国庆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而后美团发布回应称:“对此,我们诚恳接受,坚决落实。”

市场真正关心的是,这波政策对美团的市值和业务而言,是利好还是利空?

美团被罚的来龙去脉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82.28亿元。

仅仅过了3天,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要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美团等34家企业对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彻底整改。

反垄断调查的剑逼近了美团,市场也同步开始等待靴子落地,衡量政策利空对美团有多大影响。自那时起,“国家强制美团为骑手上社保”,“美团或被罚款10亿美元”等消息就传的满天飞,甚至出现在外媒的头条上。

8月30日,美团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财报,当中出现了如下表述,格外引人注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展开相关调查......现阶段尚无法预测相关调查情况与结果,或可能被要求改变商业管理及或被处以高额罚款。”

正是在这一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正在对搜电收购街电经营者集中案、美团收购摩拜未依法申报案开展调查。

彼时的美团,一边是因反垄断被调查,一边是收购摩拜未依法申报,一时间风雨飘摇,股价从4月12日的314港元/股,震荡下挫,截止10月7日,报收252港元/股。

时至今日,谜底揭晓:最终国家对美团的处罚,还是针对其滥用垄断地位,妨碍竞争的一系列行为。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美团确实存在滥用外卖平台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以此来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美团算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吗?当然算。

根据美团二季度财报可知,第二季度美团的餐饮外卖业务交易金额达到1736亿元,同比增长59.5%;餐饮外卖业务收入达到231.25亿元,同比增长 59.0%。经营利润24.47亿元,同比增长95.2%。

而且,考虑到美团66.7%的市场份额,高居外卖市场top1,以绝对优势领先于份额第二、占比为27.5%的饿了么,美团在餐饮外卖市场的支配地位,毋庸置疑。

美团被罚释放了什么信号

美团被罚,让市场看到的是,国家的反垄断,并非反对“大”本身,主要针对的还是企业的特定行为。反垄断的目标,是处罚在位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后来的竞争者参与市场竞争,处罚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实际上,美团受罚的程度,远远弱于此前的市场传闻,也远远低于市场预期。

美团的罚款34.42亿元,是根据美团2020年境内销售收入1147.48的3%处以的罚款,继续沿用了此前以全部业务营收作为处罚基准。

对美团处罚的轻重,参考《反垄断法》第47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根据一年销售额处以1%-10%的罚款。也就是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罚款有10档,而监管部门最终对美团选择了第3档,3%。对阿里选择了第4档,4%,是根据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为基准。

总的来说,国家对互联网巨头的态度,还是小惩大诫。对美团的处罚,绝对处于该区间偏低水平,也低于阿里。

国家此番对美团的处罚,仅仅是罚款而已,并没有附带其他政策限制处罚,比如“强制美团给骑手上社保”等等,对现金流没有什么影响,并不对美团的业务构成实质性影响。

对美团而言,这次的罚款,可以算是尘埃落定,是阶段性的政策利空出尽。这对美团市值和业务,都是一重利好消息。

李成东
海豚社创始人:李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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