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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律缺位,自律能否助推直播带货行业健康发展?

丁道师 2020-06-02 阅读: 8,291 次

上周,我撰文分析了互联网医美行业的自律话题,提出医美行业要构建一个“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自律体系。

关于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自行搜索我已经发布的《后疫情时代,互联网医美治理体系走向何方?》一文。

这两天,又有朋友希望我继续能就当前最火爆的“直播+电商”行业,也来谈谈自律相关的话题。我认为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因为就我的观察来看,这一两年直播电商或者直播带货行业出现的问题和纠纷,远比互联网医美行业更多,影响到的人群也更为广泛。

直播带货是电商产业乃至整个互联网产业最热的风口,没有之一。然而关乎这个行业,目前还没有一部专属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个行业发展。我看过很多业界同仁的分析文章,每次遇到直播带货相关的问题时,主要会把《电商法》和《广告法》搬出来,然而就目前的具体执行来看,《电商法》和《广告法》很少会管到直播带货。

久而久之,直播带货行业乱象频发。一方面它的确为推动消费、刺激内需做了巨大贡献,一方面它也成为了某些无良分子谋取私利的温床。近期,又因为直播带货数据造假之风盛行,引发了行业的集体反思。

我们也能理解,任何新生事物,法律法规的出台总是滞后的。以《电商法》为例,它正式施行时(2019年1月1日),这个行业已经发展了20年。

电商直播带货这个行业,将来是要出台专属的法律法规,还是在《电商法》后续修订版本中补充进去,我们不得而知,也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重点。我们要探讨的话题是,他律缺位的情况下,自律能否保障或者能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只要在直播带货产业链条上,每个环节都有几家或者几十家有影响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参与进来,形成统一的自律公约或者行动,是能够一定程度上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中国网红机构最多的上海市为例,最近上海网络视听行业协会联手小红书、拼多多、新文化、趣头条、新榜、冠勇科技、盟眺(微盟)、无忧传媒、葡萄子、喜马拉雅、慈文传媒、东方购物、兰渡文化、东方明珠投资、铸山基金、嘉源海投资等28家产业链条上不同环节的企业,成立了一个MCN专业委员会。

上述企业可以称得上中国电商/网红直播行业的半壁江山,有知名的电商巨头,有投资孵化机构,有专业的社交种草平台,有国内主流的网红经济平台,有一站式的微信服务平台。

这个协会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行业自律型的组织,通过行业间的有效配合、监督、互助,是能够影响行业发展走向的。并且有望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良币驱除劣币”,净化行业发展环境,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当然,也有一种声音认为现在直播带货没有任何门槛,这是造成直播乱象的根本原因所在,所以应该提高直播准入门槛,行业发展的问题自然而然就减少了。

我和不少朋友交流了这个观点,居然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和肯定。不过我持有反对意见,在我看来,对于直播带货这个行业,首先我们应该看到他的贡献和价值,然后再看它的缺点和不足,直播带货行业的发展贡献远大于问题和乱象。

目前直播带货行业所呈现出来的正反两方面的现象,都是因为这个行业的低门槛和大前景造成的。

任何行业都要经历一个“先有了,再变好”的发展过程,如果不保障“先有了”,那么何谈“再变化”。我建议各方面,未来依然要维持直播行业的低门槛,只有让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人都参与进来,才能让这个行业永葆生机和创造力,才能在发展中解决各种问题。

任何时候,发展和问题都是并行的,如果哪天这个行业没有任何问题了,只能说明一点:这个行业不行了!

PS:本文作者丁道师,关于本文所述观点,欢迎来信探讨,微信:dingdaoshi

丁道师
资深互联网观察家、媒体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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