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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约谈丰巢:要求采取措施,回应用户合理诉求

紫金财观 2020-05-15 阅读: 6,6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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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财经5月15日消息 近几天,丰巢收费风波再度升级,有媒体表示,目前江浙沪地区“拒绝丰巢”的小区已超百家,并有多家小区表示要自建快递柜来抵制丰巢的“收割”。

针对近期丰巢公司与杭州、上海少数小区物业因调整智能快件箱免费保管期限产生纠纷事宜,国家邮政局近日约谈了丰巢科技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丰巢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着手研究解决方案,调整完善收费机制,回应用户合理诉求。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合理的保管期限内不得向用户收费。丰巢此次调整免费保管期限的行为虽未违反规章禁止性规定,但在调整过程中,存在着全局站位不高、风险评估不够,征询意见不足、应对处置不妥等问题,应进行深刻反思,汲取教训。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提出,当下最重要最急迫的工作是要恢复运行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末端网络稳定,为各行业复工复产做好 “先行官”“排头兵”。

4月30日,丰巢快递对外推出“会员制”。“会员可享受滞留件长时间保管等权益,普通用户则只能享受12小时内免费保管包裹,超时后每12小时收费0.5元,3元封顶,节假日期间不计费。如果用户开通5元月卡或12元季卡,则可7天免费长时间存放。”

丰巢快递此举随机招致公众反弹,业主、小区等都对收费存在质疑。截至5月13日,业委会参与者平台“众蚁社区”上参与“对丰巢说不”的上海小区也已增至116个,数字还在增长中。

此前,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的主管部门明确表示,快递需经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多地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紫金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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